2005年1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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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嫂领到了姑娘时被欠的工资
三门法院执行途中遍寻工资款的主人
余海鸥

  本报讯 “做梦也想不到,拖欠了10年的工资竟然自动回来了。”这几天,三门县珠岙镇一家丝厂的部分工人,在三门法院的帮助下,又惊又喜地拿到了10年前的工资。
  珠岙镇有一家丝厂,因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,1996年开始陆续有6名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,胜诉后申请执行的标的有118万元。三门法院执行局在拍卖不成的情况下,与债权人、债务人和买受人协商,以50万元变卖了该厂房。
  本来,法院把这些钱按比例分给债权人就可以了,但在执行过程中,三门法院执行局发现这家企业还拖欠着工人的工资。拖欠最早的时间是1994年,最迟的也在1996年,拖欠工资总数6.8万元,涉及77名工人。
  尽管工人们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,但执行局局长杨庭能认为,从法律上讲,工厂破产后,应优先发给工人工资;从政策上说,党和政府都非常重视民工的工资问题。他提出应该从变卖款中拿出部分,将拖欠的工资发了。债权人听了执行局的分析后也同意了。
  执行局张贴公告、播放电视,并通过当地政府的联系,找到了部分工人。1月5日到6日,先后有29名工人从法院领到了本该早就得到的工资。
  家在珠岙当地的一名妇女做姑娘时就在这家企业打工,领到4000元工资时,孩子也长大了。她说:“原先根本不指望拿回这笔钱了,也没想到要去法院打官司,结果倒是法院替我们想到了。”